作者:物探院新闻 发布时间:2023-09-14 17:16:24 浏览量:1330
为落实总局党委巡视整改意见,聚焦主责主业,突出抓好科技创新能力提升,优化我院传统优势主业单位物探研究所事业部的领导班子配备,充分激发内生动力,经公司(院)党委会研究决定,现对物探研究所事业部部分领导岗位进行公开竞聘。具体如下:
一、 竞聘岗位
物探研究所事业部副经理(1名);
物探研究所事业部总工程师(1名)。
二、竞聘范围
公司(院)在职在岗职工。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本单位各项决策部署。
2.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
3.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正确的业绩观,认同企业理念,紧紧围绕公司(院)改革发展思路,勇担当,善作为。
4.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职业操守和较强的事业心与责任感,具有较强的市场意识、大局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勤勉尽责、开拓创新、团结合作、激情奉献。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廉洁从业。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素质。
(二)任职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职称。
2.具有8年以上工作经历、3年以上管理经验。
3.具有公司(院)中层副职任职经历,或下一层级正职(正科级主管相当级别)岗位工作3年以上,未满3年的一般应当在下一层级正职岗位和副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任职经历。
4.具备丰富的地质学、地球物理学、地质勘探等专业知识,具有解决复杂技术难题的能力,物探专业技术水平较高,科技创新能力较强,曾担任过较大型地质勘察项目或科研项目负责人。获得过中国地质学会、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等行业组织的优秀成果奖励及总局科技相关奖励者优先。
6.新提名为所属单位班子副职的,原则上男同志不超过45周岁、女同志不超过43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四、公开竞聘程序
按照发布竞聘公告、个人自愿报名、资格审查、岗位竞聘(面试)、考察、党委会研究决定并公示的程序进行。
执行任职试用期制度,新提拔人员试用期一年,其他管理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聘用。
五、报名时间、方式与要求
(一)报名时间
截止到2022年9月18日(周一)下午5:00(以电子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与有关要求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者填写《公开竞聘报名表》,将个人报名表,主要工作业绩、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到公开竞聘电子信箱。
2.每人可报名应聘1个岗位。
3.报名后请尽快做好面试准备。
包括竞聘述职报告和答辩两个环节,竞聘述职报告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介绍,对过去工作的总结与回顾,参加该岗位竞聘的原因和任职优势,对岗位工作的理解及工作设想等,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应准备PPT)。
4.所有应聘者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公开竞聘电子邮箱:ricgezp@126.com
联系人:牛云晴
咨询电话:0312-3684260
附件:公开竞聘报名表
物探院公司(物探研究院)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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