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时间:2014-09-12 09:19:33 浏览量:1152
中秋、国庆节日期间是“四风”问题的易发、高发期,也是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契机。为进一步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节前,院纪委专门印发了《关于大力倡导过一个廉洁中秋、国庆节的通知》。
通知要求,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总局“九个严禁”具体措施。“九个严禁”,即:一是严禁用公款送月饼和各类节礼;二是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接待;三是严禁公款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四是严禁违反财经纪律突击花钱和滥发、变相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五是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六是严禁接受下属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卡)和支付凭证;七是严禁公车私用;八是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九是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通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责任落实;要深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内部管理,认真对照“九个严禁”开展检查,对出现的问题敢抓敢管,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院纪委将强化监督检查,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把纠正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歪风作为正风肃纪的重要内容,畅通职工群众监督渠道;对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坚决查处,对典型问题指名道姓公开曝光;对职责范围内党员干部发生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的,在追究当事人的同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北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外环西路26号院23号楼邮编:100070电话:010-81371813
地址:河北省涿州市范阳西路56号邮编:072750电话:0312-3684221